屏東松田健康生活館提供,屏東縣「符合」長照資格之民眾輔具代償墊付代辦核銷。
來店購買前,請先通過長照資格之申請。
以下為長照補助適用對象及申請程序。
服務對象
長照服務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65歲以上老人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 55-64歲原住民
(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服務內容
◆補助額度計算方式:
輔具補助每三年最高補助 4 萬元整。
(1)一般戶補助最高額度之 70%,每 3 年補助上限 2 萬 8,000 元。
(2)中低收入戶補助最高額度之 90%,每 3 年補助上限 3 萬 6,000 元。
(3)低收入戶補助最高額度 100%,每 3 年補助上限 4 萬元。
※實際購買金額低於該身分的補助上限時,則依實際購買金
額乘其身分之補助百分比。
(以上資料為 107.2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製,詳情請見「屏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申請辦法
(輔具補助購買為事前申請制)
程序一:由失能老人本人或代理人檢具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衛生所或屏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程序二:經屏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家庭訪視及評估需求者,需檢附下列之文件,向屏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輔具補助申請:
1.失能老人輔具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或非中低收入戶者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5.其他所需文件依內政部令頒「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項目表」規定辦理。
6.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之他人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程序三:屏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需檢具前款之文件、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乙份,送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核定。(提出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未規定者免附)
業務單位
聯絡電話
參考資料:屏東縣長期照顧輔具及無障礙環境改善
聯絡資訊
電話:08-7231142